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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台湾的货物办理ECFA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

发布:2024-02-26 15:49,更新:2024-05-14 08:00

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办理ECFA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
要协议,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今年2011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
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500多项,台湾批准大陆的产品5大类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等产品

ECFA证书∶我国出口到台湾所签字的自贸协定,全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原产地证书。出口产品满足ECFA办理条件的企

业可以向贸促会或海关签发办理ECFA证书,台湾

客户凭此证书可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台湾ECFA的办理可以通过以下2种不同的方式申请:

一.公司自己做海关或贸促会做备案注册,按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备案申请。

二.委托代理公司出具一份ECFA证书,只需填好一份ECFA产地证书表格给到我们录入产地证系统即可

(办·理前先发我们海关编码查询产品是否在ECFA协议里面)

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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