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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香港中转确认书需要是什么资料

自2015年12月20日起,香港海关推行“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简称“中转易”),要求出口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以及缅甸经香港中转时都要办理香港中转确认书,2024年9月1日起,香港海关将“中转易”延展至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往越南、尼加拉瓜的货物,以吸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若不办理香港中转确认书将面临海关退证无法清关的风险。

一、办理香港中转确认书所需要的资料

1、货物的提单;

2、原产地证;

3、香港中转确认书申请表;

4、装箱单(只适用于散装货物或需要拆并/重新包装的货物);

二、办理香港中转确认书的流程

1、提交材料:出口企业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香港海关。

2、材料核验:香港海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并根据材料信息计算费用并生成付款单。

3、证书签发:出口企业根据付款单完成付款后再次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发中转确认书即可。

三、办理周期以及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签发正本,出口企业要在货物到达香港之前向香港海提交材料申报情况,确保货物到达香港之前办理好香港中转确认书。

四、香港中转确认书的作用

香港中确认书适用于证明出口韩国、越南、缅甸、尼加拉瓜、中国台湾、新加坡六个国家和地区在香港进行中转时,货物未经过二拆封。加工以及包装,是这些国家目的港清关的必要证书,出口商应当全面了解办理的要求避免侥幸心理导致无法在目的港进行清关以及退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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