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原产地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办理原产地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商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权
出口企业先需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在办理备案登记前,内资企业应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
二、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取得备案登记号
北京地区出口企业办理原产地证,在货物出口前必须先办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手续,在取得备案登记号后,方可办理产地证注册登记手续。
三、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登记
填写《原产地申请人注册登记表》;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随附资料一并交与归属地海关;海关受理后安排人员对需要核查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检验检疫机构颁发《产地证注册登记证》。
四、购买安装原产地证软件。购买安装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认可的企业端申报软件,比如单一系统,九城系统。产地证须在网上电子申报。
五、在海关,原产地证空白证书窗口申请所需空白原产地证书。六、代办产地证
货物出口前,申请人通过企业端申报软件,网上申报原产地。待收到正确回执后,打印出申请书和原产地证书。申请单位的产地证申报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并交纳费,所附单据要求如下:
(—)企业端打印完整的《原产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机构栏打印出地点和日期;(三)原产地证书申请栏由注册的申报员签字,且每页加盖中英文。
原产地证的申请时间:
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出运前5-7天到向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因各种原因企业也可以在货物出运后3个月内补办原产地证,但由于产地证注册登记手续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建议企业提前办理产地证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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