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TA(Form P)?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巴产地证)的英文名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 (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因为证书号的首字母是P,因此也简称为Form P。
中国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出口商可以到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Form P,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可以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同样巴基斯坦产品进口到中国,我国进口商凭巴基斯坦有关当局签发的Form P申报,也可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
2003年11月,中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签署《优惠贸易安排》(PTA), 中巴两国分别列出关税减让清单。2005年4月,中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决定结束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就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达成一致,并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项下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于2005年12月正式签署,该《协议》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优惠贸易安排》予以废止。
根据《协议》,中方将向原产于巴基斯坦的769个8位税目的产品提供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棉坯布和混纺布。同时,中方将享受巴方提供的486个8位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纺织机械和有机化工品。上述产品的关税将在两年内分三次降税,到2008年1月1号全部降为零。
对于部分纺织品,巴基斯坦也有相当的关税减让,如对于部分HS编码为5208的棉布和部分HS编码为6005和6006的经编布就有15%的关税减让。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及降税清单可在网上查询。
为使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早期收获”协议项下的产品享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自2006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