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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证CO , FA , FE , FF , FB.FP , 商会贸促会认证
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末进行任何加工。

未再加工证明,也叫做“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一般也称为“香港中检局未再加工证明”,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具体指的是货物于中国出口至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但若中途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就得将在国内检验检疫局(商检局)所申请签发的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 F等)送往至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此来证明该批货物出口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并未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继而能够让客户在目的国顺利清关。

其实就是根据原产地证的直运规则概念来说:受惠国的原产品从该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但是由于地理的原因或者是运输的需要,也允许货物经过出口受惠国以为的三国,不管是否在过境国或地区转换运输工具或存货栈,条件是:货物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或地区海关的监督下 ,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以及除卸装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而作的必要处理外,未在那里进行过任何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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